曹操与袁绍,如同经典的领导教科书。一个阐述着成功的领导案例,一个阐述着失败的领导案例,于今天的公司管理颇有参考意义。
荀彧是三国时期顶尖的人才,他原先是袁绍手下。他判定袁绍不能成事,于是跑到曹操的阵营当中。他对曹操的治军方略深为叹服!
贾诩是三国时期一流的人才,他说:“因为张绣言听计从,所以不忍心离去。”
贾诩知道张绣不是能问鼎天下的人,只是不忍心离开他而已。但在曹袁两大阵营的VS过程中,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,最终促成了张绣归附曹操的重要决定。
贾诩在张绣跟前把归附曹操还是袁绍作了经典的对比,他对张绣说:“1袁绍外宽内忌,忌讳很多,而曹操宽容大度,能成就王业的人不会对曾经的过节耿耿于怀(打消张绣宛城之战的顾虑);2袁绍兵多将广,投靠他,他不会以我为重,而投靠曹操,曹操不会亏待我们的;3曹操尊天子以令不臣,是大汉丞相,我们站在曹操一边,是归顺,而站在袁绍一边,则是附逆!”
张绣本来也不是什么英才,不是刘备孙策孙权能成就大事的人。自己手头低,刘表这种人根本靠不住,也就只好听从了贾诩的建议,归顺了曹操。
曹操何等枭雄?他当然欢喜,他亲自拉着张绣的手,表示很亲热!
关于曹袁的实力对比,最有名的论断是《三国演义》这本书中很值得读者去背诵的一个段落就是郭嘉论“十胜十败”,是赤裸裸的把袁绍和曹操作了对比。实际上也是罗贯中对领导的一种期望!什么是好领导?请看《三国演义》郭嘉论十胜十败。
在人才学方面,曹操明显领先于袁绍。无论是对人才的定义,还是对人才的吸引力,还是对人才的任免,曹操可谓知人善任。至于孔融和荀彧之间的对话,顶多是阵营双方人才的差别,但不是导致战争结果的决定性因素。在领导制度中,组织行动的结果起决定性因素的往往是领导者的决定,领导者本人的才能品格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!其实袁绍阵营一方的人才,是很优秀的,真的。所以是袁绍这个最高层领导,拿着雄厚的人力资本,不会运用,输给了曹操,怪不得人才自身。
我们还要看看官渡之战的背景,其他各方势力可否有动静?关中各路军阀没有动静,互相盯着对方;刘表被郭嘉一口咬定是“守城之贼,座谈客耳!”不会有什么动静;刘备也看出袁绍虽盛实衰,借机跑了,后来古城聚义,投靠了刘表;孙策骁勇不让乃父,却出了意外,其弟孙权坐领江东,需要稳固基业,不愿轻出。所以黄河两岸,曹操和袁绍可以正儿八经的大干一场了,一决雌雄!
延津白马两场战役中,河北名将颜良文丑果然是被“一战可擒”,不值一哂。
先前,田丰建议袁绍联合徐州刘备一起攻打曹操,结果袁绍因自家小孩病了,所以提不起精神。导致曹操很顺利的把刘备赶出了徐州。刘备投靠袁绍,建议袁绍出兵讨伐曹操。沮授这时候建议不要急于与曹操大规模决战,应该进行四处骚扰,疲惫曹操的有生力量。打消耗战,这样稳操胜券。袁绍没有采纳。
现在袁绍大举进攻曹操,恃众逞强。曹操军队粮草虽然没有袁绍的多,可将士都是久经沙场的精锐,所以两军对决,速战于曹操战略上有利。在速战和缓守的决策上,田丰和沮授这两位拔尖的人才却因为顶撞了袁绍,反而被袁绍收监下狱。
门多故吏,是袁氏集团人力资源的一大特点;唯才是举,是曹操阵营的一大特点。袁绍麾下不乏良将谋士,丝毫不比曹操弱,可是曹操对正确的观点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敏感,而袁绍往往听不进正确的意见。作为拥有决策权的领导,二人分出了的高下。
曹操不敢与袁绍硬碰硬的决战,于是退守官渡。袁绍气势汹汹的扑过来,双方进行了如土丘、发石车、挖地道等技术性的攻守对抗,但也就僵持在官渡了。
曹操有些忧虑,他担心西凉马腾,荆州刘表会有什么动作,不能这么耗下去。刘晔进来,看出了曹操的心思,他说道:“袁绍恃众凭强,明公扼守官渡,袁绍虽众,也不能进,这不正说明袁绍也不过如此吗?”
袁绍的确也不过如此,恃众逞强也不过如此。
曹操往许都催粮,许都荀彧来信,信中说道:“待其有变,此用奇之时,不可失也!”
曹操彻底打消了退兵求和的念头,要“等待敌方阵营发生变化,然后出奇制胜”,就能一统北方,进而一统天下。看谁能坚持最后五分钟?看谁能抓住稍纵即逝的机遇!
曹操精明的头脑,无时不刻不在审视着阵营的双方,等待着变化。袁绍觉得自己仿佛稳操胜券,所以就没有曹操一般的机警和持重。前者机警的等待时机,后者将马虎大意。
沮授因为反对袁绍急于进兵,而被袁绍以“乱我军心”为由监守军中。沮授戴着撩铐要见袁绍,他告诉袁绍:“乌巢粮草重地,主公奈何疏忽?”
“还用得着汝说?”袁绍不屑。袁绍的态度拒人千里之外……意思是还用得着你沮授提醒?要不是看在你沮授“跟随我多年”的份上,早把你这人才砍了。
沮授看出袁绍在人事任职上的巨大疏漏,乌巢是袁军的囤粮之所,可是袁绍派淳于琼去守乌巢,等于把乌巢拱手让给曹操。
淳于琼这个人在《三国演义》小说里也借孔融之口说是“名将”,打架有两把刷子,满打满算也就是颜良文丑一流的武夫。但有一个很明显的缺点,嗜酒如命!军人不反对喝酒,但是酒鬼却是不行的。乌巢屯粮之地,交由一个酒鬼去守,这不是把自己的前景当儿戏吗?沮授可以说冒死进谏,不可谓不忠。关键是袁绍不听。
是人才会有缺点,人无完人嘛。
但袁军的弱点不止如此,皆因领导的不能调度而使弱点尽行暴露。
审配和许攸是人才,可以肯定这点。审配对袁氏集团如同沮授,忠心不二,但为人缺乏大局观,有刚正不阿的一面,但没有通盘考虑的思维。本来通盘考虑应该是袁绍这个最高领导要履行的责任,偏偏袁绍也没这方面的考虑,袁绍是很平庸的。
许攸起码开始也是忠于袁绍的,不能因为后来他投靠了曹操就认为他喜欢反叛。没人会喜欢背叛的,他对袁绍很热爱。可是他为人有些贪,贪而不智,不知道适可而止,估计还喜欢中饱私囊。
于是,袁绍、审配、许攸这三个人,一个是领导,一个在后方工作的忠诚人员,一个在前线为领导谋划的谋士,这三者之间发生了故事。这个故事改变了袁曹阵营双方僵持的局面。
曹操实在是没粮食了,他不得不焦急的等待“变化”,然后“用奇”制胜。他又写信到许都催粮,结果这封信竟落到了袁绍阵营许攸的手中。许攸一看,大喜!赶忙跑到袁绍的营帐内,告诉袁绍:“曹军缺粮,我们引一军去袭许都,大事定矣!”
袁绍这位领导确实平庸,但要装作高明,在属下面前要懂得深思熟虑一番。殊不知,领导的判断能力正是来自于他的大局观和未雨绸缪的思虑。袁绍没有这样的能力,他反过来问许攸:“你怎么不知道曹操是故意丢下这样的书信呢?”
领导这么问,其实有对自己的观点肯定和带有责问下属的意味,许攸如何能分辨?又怎么分辨?许攸就没有分辨,他知道袁绍这种领导是不能辩论的。
恰好此时,审配从邺城来信,信中说明许攸的全家被逮住了,而且关进了大牢。听后主公发落,原因是腐败。
袁绍一看这书信,把许攸一顿骂:“还好意思来出言献策!”
许攸被骂得灰头土脸。他出了营门,自己的家小落入审配手中,还得保全?恨不得不活了!一想,不如索性去投曹操。于是,曹操久等的变化和机遇就来了。
袁绍阵营内,人才们的摩擦老早就有,从人力资源学的角度很值得研究,但这里不做重点讲。许攸为人贪婪,喜欢财货,这是要不得的,用这样的人要么把话讲明,要么拒之不用。审配为人忠诚刚正不阿,而且勤勉尽责,可试想?两军对垒,许攸和领导在前线,处理事情不做缓冲周全的考虑,动不动就是把人家全家都关押了。古时候关押那基本上就是死路一条,覆巢之下不会有完卵,许攸的感受可想而知。
袁绍作为一个领导,首先他没有尊重人才的风度,他还自认为血统高贵乃当今名仕。他跟领导这一角色差的太远,他没有周武王那样的政治立场和道德修养,也没有曹操那样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雄心跟魄力。光说这件事情上,你起码尊重下属,考虑下属的观点,许攸捡来的书信要是真的呢?要是许攸的判断是真的呢?
袁绍就觉得自己什么都会,既然是下属肯定应该不如领导了。作为领导的袁绍不会这样想:我是领导,但具体谋划和具体怎样做,我不如我的下属,我不如我的臣僚;我是领导,我只需要知人善任就很不错了。
领导需要决策,和曹操相比,袁绍的决策输的干干净净。
许攸没有赌气自杀,而是选择了投靠曹操。书中非常生动的描述了曹操的热情。曹操在营帐里面,一听说许攸来了——是跣足而出,来不及穿鞋跑着出来拉着许攸的手进自己的营帐。
许攸是袁绍的谋士,居然来到自己的营中,这不叫变化,还能叫什么?嗅觉敏锐的曹操当然不会放过机会!
许攸问曹操:“你的粮草还剩下多少?”
曹操回答:“没多少了,只剩半年不到了。”
“休瞒我!”
曹操故作犹豫,说道:“不满一月了。”
许攸看着曹操说道:“人言曹操奸诈,果然不假。”
曹操装出很为难的样子,小声附在许攸耳朵边说道:“只剩三日粮。”
许攸干脆说道:“休瞒我,粮尽矣!”随之拿出书信,并告诉了自己向袁绍建议偷袭许都的计划。
这个段落,我的《三国演义》前言部分说“这是曹操奸诈的一个铁证吧!”
我不同意这种说法,这不是曹操奸诈的铁证,这是曹操作为一个社会身份人的特征。曹操如果说“粮尽矣!”许攸会认为对方一下子坦诚相待,也不错。但是,曹操作为一名军事家,政治家,他为了全军的生命安全和共同目标的达成,不轻言底线,不亮底牌,是值得肯定的职业操守。曹操没错,怎么能说他奸诈?说他奸诈,就像说他人品不行。他的工作需要如此,不能用简单的人品去衡量高低的。
许攸拿出书信和说出当初献给袁绍的计划后,曹操这位军事家深感惊险!军事真的就像赌博,就好像一念之差,压错了宝,输得倾尽!可是,这一念之差,又像是诸多差别汇集而成,在一个点上体现出来了。所以军事的结果,不是赌博,是地地道道的综合较量。
曹操恳求许攸:“愿先生教我?”
曹操多么的谦虚!
于是许攸就告诉了曹操最机密信息,他说道:“袁绍屯粮之所,尽在乌巢;守将淳于琼嗜酒如命,这是天赐予明公破袁之机。”
曹操一听,恍然大悟!于是立马召集将领,决定亲自去偷袭乌巢。他的将领们有顾虑,但是这个顾虑只是提醒曹操危险的可能性,就是许攸有可能是奸细。但是敏锐的曹操已经准确的判断,他的胜算就在于此,决定偷袭乌巢。
至于曹操为什么与袁绍不同,能准确的作出正确的判断,这里有人才学方面的范畴,也有观察家们的思路,这里不做深入探讨。
乌巢被袭,事关重大,袁绍像是醍醐灌顶,当头棒喝!他营帐内的人才们吵起来了,一类意见是全力救乌巢,以张合为代表;一类意见是分兵,乌巢要救,又去袭取官渡曹军营寨,理由是围魏救赵,代表人物是郭图。
轮到袁绍这个领导决策了,他好不幸苦?不知道该怎么办?既然这样,就采纳郭图的建议,分兵去救乌巢,又去攻打官渡营寨。
究竟是张合的建议好,还是郭图的建议好,笔者认为都不好,因为错不在这里。如果非要二选一的话,那就选张合的,相对靠谱一些。万一乌巢被烧了,这场战争也就输了嘛,不如退后保存实力。守乌巢的那位“名将”已经把自己喝得不省人事,一万精兵被曹操5000人马如入无人之境,很顺利的把乌巢粮草烧了。淳于琼直到被俘虏,还醉醺醺的。这样的酒鬼,能被委以重任,最大的错误就是领导者不能知人善任。
书中,曹操把淳于琼脸上刺了字,羞辱激怒袁绍。袁绍几十万大军顷刻之间就支撑不住了,那种要解体的可怕,让袁绍更容易被谗言蛊惑,军中告密者比比皆是,人心惶惶!郭图害怕被问责,索性把责任推给攻打官渡的张合高览。这个人品都有问题的人激反了张合高览,迫使二人投降了曹操。曹操很信任的接纳了张合高览,这是一个领导者的底气,是一个领导者的魅力。
不能分别人才,不能采纳正确的意见,作什么领导?领导缺乏应有的判断力,作什么领导?袁绍之败,败之固然。
如果说先前的预判和对比是理论上二人之间的差别,那么现在事情发展的结局使得领导者之间的差距就摆在台面上了。领导者之间的差别一直都在上演,不停的演绎着决策能力和知人善任的韬略故事。
沮授是死也要忠于河北势力的,所以甘心就戮。
田丰听说袁绍打了败仗,有人跟他说:“这下说明你是对的了,主公回来一定会赦免你。”
田丰在狱中说了一段让人凄楚的话,也是对袁绍这个人的又一次评价,这也是人才站错队之后的悲哀。田丰说道:“袁绍要是打了胜仗,他会大人不计小人过,顶多奚落我一顿,我还能活;要是打了败仗,羞见于我,恼羞成怒,我也就死路一条了。我如今是死期将至了。”
杀田丰这件事,就是袁绍的决定,有人献馋,你领导信了,其实是你领导要这么做,只是需要有个人推波助澜。
相比之下,陈琳把曹操骂的那么惨,曹操还是没有杀他的,还委任了官职。一篇讨伐曹操的檄文,连同曹操祖宗十八代都骂上了,深度鄙视曹操的家室,不可谓不狠。把曹操骂的头痛病都反而转好了,这样的檄文就是出自于陈琳之笔。曹操没有报复陈琳,但也很生气,问陈琳:“侮辱我也就算了,为什么辱及我祖我父!”
陈琳就是一介文弱书生,却不惧怕,说道:“箭在弦上,不得不发。”
袁绍失败了,死前仍然执迷不悟,没有反思自己的错误,没能平等的看待人才和敬重人才。他觉得自己是领导,始终高高在上,死时大呼:“此天亡我也!”
审配仍然坚守邺城,曹操兵临城下。审配下令,把投降曹操的辛毗一家老小,押送到城楼上斩首,一刀一个。
城下的辛毗哭爹喊娘,差点哭昏过去了!邺城被破,曹军进入,俘虏了审配。审配拒不降曹,他说道:“我主在北,可让我面北而死。”
曹操答应了审配这最后的恳求。审配又转身对辛毗说道:“杀你全家的,乃是你的兄长辛评,它生前叮嘱:‘如果吾弟降曹,当戮其全家。’”
曹操于是感慨:“河北多义士,盖袁绍不能用耳!”
曹操说他们是“义士”,在古代战场上,能平等的看待对方阵营的成员,并予以公正的评价,甚至尊重他们,这是很难得的。曹操可谓周公吐哺,天下归心。
《三国演义》如果说关羽用自己的行为在阐述“义”的内涵,那么曹操是成就他人之义来阐述着自己的大义。就算是“小人”,不是义士,曹操也体现出难得的宽容大度。手下将士搜出一箩筐来往的密信,建议杀掉这些不忠心的人。
曹操说道:“当初两军对垒,连我都不能自保,更何况是他人?都烧了吧,不要看了。”众心乃定。
群雄逐鹿,一个最强大的对手倒下了,河北平定。曹操回眸过去,叹道:“当初我问本初‘如不济事,公当如何?’本初说‘我回河北,雄踞河朔,南临黄河,以观天下。’本初问我,我说‘我以道御之,可无往不利!’此言如昨,而今,本初已不在人世矣!”
曹操希望袁谭能够识时务,也为了袁绍能存一脉,于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袁谭。可袁绍的几个儿子总是不肯消停,袁谭再次背叛之后,曹操还是杀了袁谭。袁尚、袁熙逃去了辽东,途中郭嘉病故,死前告诉曹操不要急于攻打辽东公孙氏。后来果然不出郭嘉所料,辽东公孙与二袁互相猜忌,公孙杀了二袁,给曹操送来人头。郭嘉信中的意思是,对方同患难则相亲,一旦无事平安了,就会互相猜忌,互相攻伐。
北征乌丸,路途遥远,曹操决定一鼓作气解决北方问题,彻底扫平北方带来的威胁,之后一意经略南方。但是北征乌丸,相当凶险,虽然最后获得了胜利,但是回到许都之后,曹操除了奖励有功的将士,也奖励了曾经劝阻北征乌丸的人。曹操没有因为胜利而得意,他很清醒,在领导决策的才能方面,在胜利的现实和失败的可能关系中,他很唯物主义,用科学的态度来指导自己的战略决策。曹操不仅是个明白人,也的确是个好领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