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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同船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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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时正,大船缓缓起拔,向东驶去,此时正是十二月中,河面上西风劲吹,大船挂起了巨大的风帆,鼓如满月,速度极快地向下一站陇西郡驶去。

张焕他们住的船舱极为宽阔,住了近二十人,仍然不嫌拥挤,这群士子均在韦家创办的陇右书院就读,都是金城郡人。

说起书院,就不得不多讲几句,大唐在立国之初,便十分重视教育,在长安兴办各种官学,如国子学、太学、四门学以及一些专科学校,同时在各州县也分别设立官学,人数不等,这些官学都统一由国子监进行管理,一般而言,生员的入学的年龄为十四到十九岁。

除了官学外,各地还有许多私人学校,它们不受国子监的束缚,各有章程,其中数七大世家创办的书院最为有名,而且各具特色,比如崔家的清河书院以尊儒著称,治学严谨,尤其重视经学;而太原的晋阳书院则讲究学以致用,特别看重策论;

到了韦家的陇右书院又完全不同,陇右书院的特色是军制管理,生员按十人一伍、百人一队、五队为一尉来编制,各选能力强的生员担任军官,等级森严、文武并重。

长着一张紫脸膛的辛朗正是陇右书院三校尉之一,在陇右书院地位极高,不仅仅是因为他出身名门,更重要是他弓马娴熟,剑法很高,在尚武的陇右书院里称雄三年而不败。

此刻,船舱里十分热闹,两个有名书院的生员遇到一处,自然有说不完的话,各自炫耀自己的书院,惟恐被对方看低去。

张焕与辛朗靠窗相对而坐,一起欣赏江面上的景色,他提起茶壶给对方满满注了一杯茶笑道:“今日多谢辛兄仗义,张焕以茶代酒,敬你一杯。”

辛朗笑着摆了摆手,“我表字百龄,去病兄可直接称我百龄便是。”

他喝了一口茶,又悠悠道:“其实我是听出去病兄是太原的口音,才答应让出一间船舱,否则也不会那么爽快!”

张焕沉吟一下便问道:“金城郡是原太原尹辛云京大将军的故里,不知和辛兄可有关系?”

辛朗点了点头,“正是家父,小弟在家排列十八,是辛家幼子。”

张焕一怔,随即微微笑道:“巧了,我在家也是排列十八,故乳名就叫十八郎。”

辛朗闻言忍不住哈哈大笑,“看来我们真是有缘分,今天晚上我请你喝我们的金城老酒,不醉不睡!”

“好!那就一言为定。”

忽然,船身剧烈晃了一下,只听船家在外面喊道:“陇西郡到了,收帆!准备靠岸!”

众士子精神大振,包下这艘船的大家小姐正是在这里上船,他们纷纷涌到甲板上,皆对这位神秘的大家小姐怀有极大的兴趣。

过了片刻,只听见郑清明兴奋的喊叫声,“来了!来了!”

张焕慢慢走到窗前,凝神向岸上望去,只见不远处黄尘滚滚,近百名骑士护卫着几辆马车急驰而来,最前面一辆马车装饰华丽,两匹白马咆哮长嘶、腾龙欲飞,马车行至船边停下,侍卫领大声喝喊,命船家放下船板,随即从马车里飞快下来两名俏丽的侍女,她们屈膝在车前铺了一块小绒毯,便起身站在一旁,低头等待主人的下车。

这时,所有的士子都屏住了呼吸,盯着那块绣有花边的绒毯,片刻,马车踏板上出现一双精巧的羊皮靴,随即一袭淡黄色的曳地长裙拖下,遮住了皮靴,长裙用名贵的蜀锦绣制,层层叠叠一直系到胸下,她身材娇小,穿着一件新绿窄袖短衫,肩覆凤帔,头戴一顶用孔雀绒毛织成斗笠,上面缀满了精美的饰品,只可惜斗笠边缘挂着一层黑色轻纱,遮住了她的容颜。

她没有停留,直接被侍女扶上了船踏板,姿态轻盈优美,绣着金凤银鹅的裙摆在风中飘展,

“小姐上船了,大家快回舱去!”船家慌不迭地催促众人,大家这才恋恋不舍地最后望一眼她的妙曼身姿,回舱去了。

.......

离开陇西郡,夜幕很快便降临了,船舱里灯火通明、酒气弥漫,充满了欢声笑语,陇右书院不禁酒,再加上关陇一带民风彪悍,故这群士子个个都颇有酒量,大家各自取杯斟酒,又捧出用油纸包裹的下酒菜,众人挤在一起,热闹非常。

在张涣五人中,数郑清明最为贪杯好色,几杯酒下肚,他满脸通红,话题自然便落到那位大家小姐的身上,读书人肚里有点文墨,风lu也讲究一些品位,只听郑清明摇头晃脑吟了两句:‘美人兮美人,不知暮雨兮为朝云!’

立刻有一人替他大声接道:“自君之来矣,不复举酒杯,思君如残月,夜夜涨清辉。”

众人哄堂大笑,将郑清明的脸臊得如猪肝一般,张焕知道他的毛病,也只笑而不语。

“呵!这里好热闹。”

舱门忽然开了,一股冷风冲淡了房间里的热气,舱内的笑声嘎然而止,众人皆回头向门口望去。

只见门口站着一人,身材魁梧,长着一对又粗又浓的扫帚眉,有人认出来,他便是那小姐的侍卫领。

“我家小姐请各位安静一点!”

“哦!真是抱歉了。”辛朗连忙上前行一礼,“我们忘记了,一定注意!”

侍卫领说完,却没有走的意思,他的鼻子使劲地抽了两下,眼中露出迷醉之色,“是金城老酒!”

辛朗见状,不由微微笑道:“既然来了,不如喝一杯再走?”

“呵呵!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。”侍卫领干笑一声,转身将舱门关上,搓着手挤了进来,他也不客气,随手端起郑清明的酒杯‘吱!’地一声,仰脖喝尽,不由连声赞道:“好酒!浓烈而不呛喉咙,我就喜欢这个劲!”

说着,他抓过酒壶,自斟自饮起来,喝了几杯他才现众人都鸦雀无声,不由诧异地放下酒杯道:“大家可是嫌我粗鄙,不屑于同席?”

“那倒没有!”张焕笑了笑道:“只是我们在等兄台的自我介绍,所以没有举杯。”

“呵呵!是我失礼了,在下姓秦名三泰,京城人,请问老弟贵姓?”

他见张焕皮肤黝黑,臂膀孔武有力,和印象中的白面书生完全不同,不由对他生了几分好感,也不等张焕报名,便走过去和他挤坐一起,又替他斟了一杯酒道:“别看我没上什么学堂,我可在安西从过军,还担任过李嗣业大将军的亲兵,经历了大大小小不下百场战役,这一辈子有这些经历,我也不算白活了,老弟你说是不是?”

张焕举起酒杯向他微微笑道:“所谓行万里路,读万卷书,不瞒秦兄,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来陇右、第一次进京,这一路上江山如画,早知道就少读几年书了!”

秦三泰咧嘴大笑,他重重一拍张焕肩膀,“江山如画算个屁,要玩最美的女人才刺激,你到京城后,晚上去平康坊逛逛,你才知道什么叫不枉此生。”

提到女人,酒席上的气氛开始回暖,众人看出这个不速之客虽粗鲁,但也是性情中人,便不那么拘束,各自饮酒聊天,场面上又渐渐热闹起来,郑清明的杯子被对面家伙拿走了,他只得重新取出一只空碗,但碗和杯子的细斟慢饮完全不同,灌下两碗酒后,郑清明心跳加速、胆子变大,渐渐开始失态。

“那个、我说秦老哥,平康坊里一般是什么价位,一贯钱能买到什么货色?还有,多少酒水钱可以送个粉头?”

秦三泰眯着眼睛打量眼前这个胖子,嘴里不住嘿嘿直笑,“想不到你倒是个老手,平康坊里档次不一,最贵的百贯才能见一面,最便宜的几十文便可以打,不过花酒钱的规矩倒是一样,两贯以上,便能数人中选一,任你快活一晚!”

郑清明听得悠然向往,他忽然想起一事,便呷了口酒,涎着脸问道:“不知你家小姐叫什么名字,可曾婚配?”

“清明住嘴!”

张焕一声怒喝,他见郑清明越说越下流,有失读书人身份,早已忍无可忍,现在他居然在讲完青楼之后,又紧接着提到人家的主人,实在是无礼之极,他见秦三泰脸色大变,知道已经将人得罪,连忙向他陪礼道:“我这兄弟多喝了几杯,实非本心,望秦兄多多包涵!”

说着,他急向宋廉玉和赵严使个眼色,让他们将这头死猪拖走,两人刚刚将郑清明强行架起,秦三泰突然作,只见他猛地抡起酒壶,向郑清明头上狠狠砸去,只听’啪!’一声脆响,酒壶在郑清明的后脑上开了花,酒水、瓷片四溅,郑清明‘嗷!’地闷叫一声,一个踉跄便栽倒在地,头捂着后脑勺,鲜血从手指缝里汩汩流出。

虽然郑清明已经受伤倒地,但秦三泰仍然不依不饶,拔出剑便向他扑去,嚎叫道:“你是什么东西,竟然敢打我家小姐的主意,老子劈了你!”

骂声忽然嘎然停止,秦三泰握着剑一动也不敢动,只见一把冷冰冰的横刀直指他的面门,再上前一寸,刀锋就将戳入他的脸庞,秦三泰举起双手,被迫跟随着刀势慢慢地向后退,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刀尖,但刀锋却如影随附,距他的脸庞始终不到一寸,秦三泰无法摆脱,一直被逼出了舱门。

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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