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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克街13号 纯洁滴小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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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明克街13号》上传一个月零五天,已发布近41万字,新书期平均每天都是万字以上的更新,也到上架的时候了。

我是93年的人,

从大学时就开始尝试写作,一直坚持到了现在。

其实,从一开始创作时,我就一直在寻找一个东西,一个我无法形容出来的东西,但我却笃定,它一定存在,就在前方等着我去寻觅;

可能是一张纸隔着,捅破就好;可能又是万里之遥,遥遥无期。

但它又是那么的让人着迷,为此,我做了很多次尝试。

尤其是上本书《魔临》,写了整整两年,它是我的练笔作品;

因为我有太多的想法太多的画面太多想要论证的技巧,需要一本书来承载,当我最擅长的灵异无法继续承载我的追求时,我选择离开这个我最熟悉的舞台,也是我的舒适圈。

为此,我明知道任性的代价是从我写书成绩的一个巅峰走向一个滑坡,我也依旧坚定。

写完《魔临》后,我眨了眨眼。

我感觉自己收获很大,但又无法具体谈上来什么收获,因为我没办法拿一个仪器对自己脑门“滴一下”,作家之力多少段。

所以,我决定开新书,因为写书,实操,才是认证自己水平的最好方式。

然后写着写着……嗯?我感觉到了不对劲。

因为我写得很闲适,我写得很放松,我写得很从容。

像是每天早上去公园打太极的老爷爷,微笑出门。

网文流行孤儿院,我就写茵默莱斯家的家人美好;

网文流行金手指设定黄金三章,我写到四十万字都要上架了,也没给主角一个特定的金手指;

网文流行修炼体系明晰,我笔下的“卡伦”到现在套用玄幻修真的模式,是连炼气期都没入,他现在依旧只是个普通人;

网文流行节奏明快,我就喜欢写主角去各家串门聊天,把主角遇到的碰到的每个人,都想尽可能地画出他们的素描。

包括罗特莎拉一家,我花了一整章在写他们一家的生活,可最后他们家依旧活了下来,嘿,我就是写着玩儿。

这个感觉就像什么?

就像前面剧情中在明克街128号二楼窗台,卡伦点着烟,在那儿笑,阿尔弗雷德与莫莉女士也跟着一起笑。

我像是个二傻子一样,在街上走街串巷,东逛逛西逛逛;

回头一看,

嚯,

好家伙,

你们

居然都跟在后面跟着我一起猫着腰踩着我的步点跟着我的频率一致。

“你们要去哪里?”

“不是你这个作者在带路么,我们跟着你走的啊。”

“可是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啊。”

“不知道就不知道呗,多大点事儿嘛,继续走呗,还有你能不能每天走得快点,别慢腾腾的。”

这几天,我又总结思考了很多,新书写到四十万字时,我发现自己好像看见了我想追求的那个东西的样子了。

那就是,故事。

我一直在以一个“读者”的视角在写书,一直以一个“读者”的要求在鞭挞着我自己去写书满足自己喜好的书。

所以,其实一本好看的小说,它没有那么多的束缚,也没有什么规矩。

它的要求,仅仅是好看。

年轻时那会儿,我是真心喜欢恐怖流小说里的人性撕裂与画面震荡,那真的美;

写深夜书屋时,我当时的心态就是一条咸鱼,证明自己的能力,上架后,就翻了个面,继续晒太阳。

写《魔临》时,有点像是人到中年,非要文青一把,来一场“老夫聊发少年狂”。

写这本书时,

我就想着坐在椅子上,身子往壁炉边一靠,膝盖上放着一本书:来,我给你们讲个故事。

在这里,要感谢我的主编一索和我的责编朱砂。

这些年来,不管我有什么想法,不管我想写什么,我的主编给我的回复永远都是:你是个天才;然后,你随意。

感谢一路追随支持过来的读者们,没有你们的陪伴与支持,我不可能一直埋头沉浸在自己的创作世界中,是你们,给了我这个机会,也给了我这个条件。

新书第一章发布时,

弹幕里很多人刷:广播,爷青回。

一晃,广播已经是五六年前的事了。

当初和我一起沉迷在广播播音氛围里的读者们,中学的应该大学毕业了,大学的,可能已成了家,还有了娃。

何其有幸,茫茫人海中能与你们相遇;

更何其有幸,我们还能继续走下去。

今晚零点,应该会晚个几分钟;

《明克街13号》,正式上架!

唉,

真说不来什么豪言壮语打鸡血的话了,因为这不符合靠着壁炉讲故事老爷爷的画风啊。

他只会说:

那个,

屋子凉了,

能不能帮忙添

把柴火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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